一、申报初聘专业技术职务,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:
(一)属于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普通全日制大、中专院校毕业生(含研究生);
(二)所学专业、现从事岗位专业、申报专业三者相关或相近;
(三)年限要求:
1、中专毕业,见习一年期满,可聘任为本专业的“员”级职务;
2、大专毕业,见习期满,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二年,可聘任为“助师”级职务;
3、大学本科毕业,见习一年期满,可聘任为“助师”级职务;
4、硕士学位获得者,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可聘为中级职务;
5、博士学位获得者,可聘为中级职务。
二、初聘专业技术职务需提交的材料
(一)毕业证书、学位证书、身份证复印件。
(二)《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》一式二份,要求正反面打印。按标准表样左侧装订(粘合生成,不可装订)。
(三)《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》;
(四)近期一寸彩照2张(分别贴于二份初聘表内),小二寸彩照1张。(小2寸彩照背面注明姓名)。
三、初聘材料上报时间安排
12月5日(周四)前报到中恒北塔526,逾期不候